非法行医致就诊人死亡 官方隐案企图大事化小
事件发生在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2012年11月7日,患者李某在县中医院病愈出院回到老家旺草镇,为保
险起见住进了下级医院旺草分院挂床观察,岂料院方聘用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吴某某在为患者诊疗时尚未取
得执业医师资格,对患者进行医患沟通、作医嘱等诊疗活动时均以住院医师名义独立签名,在没有上级医
师签章的情况下,将医嘱交护士用药输液,导致入院不到60小时的李某病情由“一般”转为“病重”、由
“病重”转为“病危”,最终转上级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后,患方委托遵义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结论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事发次日患方即向绥阳县卫生局递交了举报材料,让人匪夷所思的是,
拥有公权的卫生局官员,在收到患方诉求后不是依照相关行政法规立案调查,或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涉嫌非法行医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而是胆大妄为到置党纪、国法、领导干部行为规范于不顾,公然指
使下级公务人员和医务人员出具虚假证词,隐瞒篡改重要证据,随心所欲歪曲事实,编造调查认定报告,
后以卫生局红头文件回复患方“不存在非法行医”。荒唐可笑的是,在上述一番闹腾并最后行文认定不存
在非法行医的整个过程中,其可以证明是否涉嫌非法行医的直接、重要书证——患者病历于事发当日由患
方要求封存后尚未启封!
绥阳县卫生官员在对患方“是否存在非法行医”的诉求大行瞒天过海的忽悠之术后,紧跟着为使刑事
案件向医患纠纷事件方向发展,又展开了误导患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安排组织毫无诚意、亦无结果的所
谓“医患双方协商”、“多部门梳理会”、“向上级相关部门咨询、研究后另作答复”、“三方调解”、
“卫生监督所介入调查”,及“建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新一轮的忽悠行动,这一整套忽悠组合共历
时8个月。绥阳县卫生局如此流程化的忽悠群众是个案?还是长期养成的习惯?
从事发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9个月之久,患方的维权经历真可谓是千奇百怪,然至今仍没有任何
眉目。真不知患方维权之路要走多远才是头?
绥阳县卫生系统多位职工爆料:本县境内各家医院聘用尚末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
诊疗活动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是公开的秘密。群众早有很多反映,医院内部也有过举报,还引发过多起纠
纷,但却一直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我国是法制国家,法律是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剥夺他人生命的。遵义市某法院在审理一件非法
行医案的判决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非法行医行为使患者丧失了执业医师为其治疗的机会,而且行医人
员不具备行医资格和医疗技术实质上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非法行医极大
地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切纵容、包庇非法行医的行为都是对人民群众生命权、健康
权的肆意侵害,是藐视国家法律,是对国家正常医疗卫生秩序的严重破坏。
从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理当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忠实履职,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践行关注民生
、珍爱生命的神圣使命。然而,绥阳县目前的卫生秩序,非法行医屡见不鲜的现象该作何解释?绥阳县卫
生局官员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又该由谁来监管?遵义是红色圣地、是法制净土、是
人民乐园,怎容卫生系统害群之马肆意贱踏!
求公正!求公理!!